《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

发布时间:2023-09-17   来源:38健康网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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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北京9月13日电(记者周世祥)日前,教育部、中国残联制定印发了《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据悉,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,是根据应试人感知特点专门设计,考查应试人运用国家通用语言规范、熟练程度的专业测评。视力残疾人员测试的方式为摸读盲文或识读大字版汉字,参加测试的视力残疾人员应掌握国家通用盲文或规范汉字,具有摸读盲文或识读大字版汉字的能力;听力残疾人员测试的方式为写汉语拼音、写命题说话文本、打手语,参加测试的听力残疾人员应掌握《汉语拼音方案》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、《汉语手指字母方案》和国家通用手语,具有书写和手语表达的能力。

测试内容依据国家颁布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》执行,试卷由国家测试机构统一编制。

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制定时统筹考虑与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》、新修订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》等文件的一致性和体系化,力求提高测试规范性、科学性,不断满足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,提高关爱服务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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